前 言
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。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,2004年以来,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/CSG 1 0007—2004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》对电力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但近年来,随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提高,新设备大量涌现,带电测试、在线监测技术不断进步,为减少定期停电时间,提高设备可用率,促进状态监测(检测)技术开展,适应南方电网公司管理与设备的实际情况,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编。
本标准的提出以2004年以来新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规定为依据,结合电力设备管理现状,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,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。
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,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、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、归口并解释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、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、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何宏明,王红斌,吴琼,李谦,卢启付,刘平原,王勇,喇元,付强,庄贤盛,梁文进,姚森敬,欧阳旭东,李端姣,陆国俊,黄松波,黄慧红,赵卫民,金向朝等。
本标准主要审查人:皇甫学真 陈建福 黄志伟 谢植飚 姜虹云 刘辉 黄星 赵现平等
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1年10月26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原Q/CSG 1 0007—2004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》废止。凡公司执行的其它标准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、内容、要求等与本标准有不相符的,以本标准为准。
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,请及时反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。